領養幼犬需謹慎評估 / 養好養到老 /長期鏈養有害犬隻身心健康



最不願意看到現場有幼犬、幼貓,在壅擠的寵物市場,意外被創造出來的米克斯,牠們的未來不知道在哪裡,若沒有被適當的安置,牠們將會成為不當飼養案件,又被「放生(棄養)」為遊蕩犬,造成社會資源的消耗, 通通起因只是飼主沒有負起責任, 做好繁殖管理,就這麼一件基本又簡單的事情。
原以為只是一般的長期鏈養樣態,調查員前往要進行宣導時,發現現場不僅止有一隻狗,總共有三隻成犬,遠遠地還聽到小狗叫聲,覺得不妙,只可惜店家休假,沒有營業,回程立即與店家相約探訪時間,希望可以即時的介入。
在第二次訪查終於和照顧者溝通到,得知是喜歡狗就養下來,有的是朋友送的,也有的是附近的遊蕩犬,有生了就會分送給客人,代表現場的這批幼犬已經不是第一次了;這就是第一段所說的惡性循環,怎麼斬斷連結呢?就是絕育!
飼主的行為已經違反動保法第二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或限期令其改善;經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之,行政流程已經由當地動保主管機關在跑。
協會已安排暫時的安置空間,接下來會謹慎地送養這些小狗,且確保現場犬隻都有絕育,未來不會再有新的,當飼養數量降低時,相對飼主的照顧量能就會提升,因此,會持續協助飼主調整現有動物環境改善,讓狗狗們可以有更舒適的飼養環境,得到適當的照顧。
對,又有幼犬需要送養了…



咖啡色都是公犬,黑色是母犬,大概會是2個月
其實啊,案件飼主大部分都是超級有愛心又善良的人,願意付諸行動去照顧動物,只是說照顧方式還是有很多可以做得更好的,調查員會盡力的去推動飼主提升,不見得每一個案件都可以做到100分,這代表需要持續要去推動飼主,不是養不好就輕易說服飼主放棄飼養,只會讓飼主學習到「養不好就會有人帶走」,反正他再去撿一隻、買一隻就好,不當飼養行為只會一直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