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對法條提出的再定義失敗,歐盟法庭保留歐盟動物實驗及貿易禁令原先的定義

示意圖為化粧品動物實驗中的兔子,圖片來源為PETA

倫敦(2016年9月21日)歐洲聯盟法院於今日針對歐盟2013年動物實驗及貿易禁令之適用範圍作出裁決,其裁決內容為:如該產品是2013年3月之後出產,且在歐盟地區以外依賴動物實驗而成的,禁止在歐盟販賣。國際人道協會將此裁定視為促進動物福祉的一大勝利。先前,歐洲化妝品原料聯盟帶著歐盟2013年動物實驗及貿易禁令到法院申請較狹義的解釋——即在非歐盟地區,由當地法規規定必須進行的動物實驗數據可拿來證明在歐盟販售的化妝品的安全性。此釋義如通過,無非使歐盟動物實驗及貿易禁令毫無用武之地。

國際人道協會#讓美麗遠離殘酷活動總監Claire Mansfield表示,「我們很高興化妝品公司欲規避歐盟動物實驗及貿易禁令的這種自私企圖失敗了。法院的裁定為要求零殘酷化妝品的消費者帶來了正義,也聲援了國際人道協會#讓美麗遠離殘酷活動在全球其他化妝品市場的努力。」有了這個支持與動力,很有可能在幾年內便能迎接一個完全零殘酷化妝品的世界。

國際人道協會是歐盟實踐2013年動物實驗及貿易禁令的主要推手,而各國#讓美麗遠離殘酷活動的夥伴們亦在其他地區也成功推動了相似的化妝品動物實驗禁令,如印度、紐西蘭和南韓。而#讓美麗遠離殘酷活動團隊目前也正與美國、加拿大、澳洲、巴西、台灣等國家合作,欲使更完整的化妝品動物實驗相關禁令早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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