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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部門日前接獲通報,台南有位民眾將保育類動物---蒼鷹 的幼鳥私自帶回家中,不但沒有給予充足飲水及適當食物,更將幼鳥綁住腳飼養在梯子及高台架上,讓動物時常因為掙扎而懸吊於半空中,且因為動物飼養於頂樓陽台,高溫下實在不適合動物生活。由於報案人通報過政府單位卻不知如何追蹤案件後續處理情形,因此尋求協會幫助。

台南市負責野生動物保育案件的主管機關為農業局森林及自然保育科,因此協會在接獲通報後立即與該單位聯絡,得知農業局與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保七總隊)第七大隊已於報案人通報後便即申請搜索票,並於TSPCA連絡後隔日持搜索票進入民眾家中將蒼鷹帶出,目前動物已交由專業團體進行野放訓練準備。由於蒼鷹屬於保育類野生動物,全案已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2條虐待、騷擾野生動物移送地檢署偵辦。

調查部門在此呼籲大家,若發現野生動物,請勿隨意將其帶回家中飼養,除了可能會觸法外,野生動物體內常帶有傳染病及寄生蟲,很有可能會造成人畜共通的疾病擴散,另外野生動物的飼養方式及醫療技術需要足夠的專業及經驗,一般的寵物獸醫其實無法有效處理。因此在發現野生動物時,您可以停下腳步,以不打擾牠們的方式慢慢繞過或靜靜欣賞,如果動物受傷或有生命危險時,也請立即通報當地主管機關,並留在現場指引承辦人員前往處理,除了保護自己不易因此受到野生動物本能的攻擊,也可以及時幫助到動物。

TSPCA感謝台南市農業局森林及自然保育科及保七總隊第七大隊承辦人員的積極處理,使動物能得到妥善照顧,也感謝發現民眾的熱心通報,讓動物不再被拘束於小小的陽台內,期待日後野放訓練順利成功,蒼鷹能夠自由的翱翔於天空。

相關連結:
各地方野生動物主管機關可參考農委會林務局自然保育網
http://conservation.forest.gov.tw/local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七大隊
http://www.7spc.gov.tw/btln7/index.php?catid=145
警光新聞雲
https://www.facebook.com/policetorch/?fref=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