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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樂是一隻被長期關籠的狗,牠的籠子藏身在屋外最角落,週圍有許多雜物堆置,要不是牠看到人接近會吠叫,不然也不知道這裡有座狗籠,通報人看牠在這裡好幾年了,不忍心才通報至協會。籠內的空間足夠牠充分伸展,遮蔽也還算足夠,但底盤積了滿滿的白色便便,腳踏板也出現損壞,只要牠一有動作,就會劇烈搖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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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水盆裡的水是髒的,另一個空碗還有幾顆乾掉的飯粒沾存,食物應該是人類的剩菜飯;在此說明,人類的食物對於犬隻來說太鹹了,有許多食材是牠們不能吃,例如洋蔥、骨頭,而且容易腐敗,建議飼主餵食飼料,容易清理,攝取的營養較均衡,對於狗狗的健康也比較好。另外,從長長的指甲也可以看得出來,她沒有得到足夠的散步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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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開動保法,此案件違反了動保法第五條第一項「提供適當、乾淨且無害之食物及二十四小時充足、乾淨之飲水」,第二項「提供安全、乾淨、通風、排水、適當及適量之遮蔽、照明、與溫度之生活環境」與第五項「以籠子飼養寵物者,其籠內空間應足供寵物充分伸展,並應提供充分之籠外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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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第六項另外補充,動保法對於「應適時提供充分之戶外活動時間」並沒有多做定義,建議飼主一天至少二到三次,每次10-15分鐘,當然,對於犬隻來說,散步是多多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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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調查員先是把狗狗牽出來,請飼主協助固定,一邊剪指甲一邊讓飼主學習該如何剪,然後說服他去修理籠子與清理環境,在那個時間我們就帶著芭樂四處走走,芭樂好奇的東聞聞西聞聞,從牠激動又雀躍的腳步,感受到牠有多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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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相信「在現場的您是最能幫助到動物的人」,因此,在抵達現場的我們,除了蒐集證據通報主管機關、勸導飼主飼養觀念之外,也會當場給予動物一些協助,協助打掃環境、籠舍改善、提供飼料等,希望透過我們的現場示範與提醒,讓飼主了解照顧動物不是給牠吃的、住的就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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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每一起不當飼養案件都要訪查好幾次,就芭樂的案例,調查員隔了兩週再去複查,又在籠內看到白色便便,但由於沒有遇到飼主,無從得知牠是否有增加外出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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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環境很簡單,要改變人的飼養觀念很難,但我們不會放棄任何一個可以改變的機會,會持續訪查,協助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