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法第五條第二項第六款規定,飼主對於其管領之動物,應避免其遭受騷擾、虐待或傷害。若違反者,將依第三十條規範,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近期動保巡迴講座中,偶有學生、師長及與會者告知曾經歷貓逃跑走失或不慎墜樓的憾事,仔細探究背後原因,一切終究始於飼養時忽略了防墜網的重要性。

貓天生身手矯健,具有驚人的跳躍能力。英國生物學家Patrick Bateson博士指出,貓跳耀能力靠的是(1)強壯且肌肉發達的後腿(2)靈活的脊椎及背肌,使貓能跳躍其全身體長的6倍,大約可跳躍6-8英尺(換算約1.8-2.3公尺)。駕輕就熟的跳耀能力使自於原始習性,需獵捕小型獵物及躲避更大的獵食者,當遇到危險時向上逃跑方能持續存活。也因為此,家貓遇到驚嚇的是第一反應也會選擇向上逃竄。

我們強烈建議飼養貓的飼主應於窗戶、陽台及家中貓容易逃脫處安裝防墜網、防逃脫設備,請善盡飼主責任 #避免其遭受騷擾虐待或傷害 ,給予動物安全無虞的生活空間!

參考資料:
TSPCA貓咪飼養須知:https://bit.ly/36voyNz
Bateson, P. 2013. Behavioural development in the cat.
犬隻失足墜樓判例新聞參考:https://bit.ly/3LfXo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