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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底,林務局召開「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討論調整20多種哺乳類野生動物之保育等級,此次調整是基於4月召開的「野生動物評估分類作業要點專家會議」之結論進行調整,其中產生較大爭議的便是與人類互動性較高之台灣獼猴,會中專家學者一致認為台灣獼猴因族群數穩定增加,可由保育類野生動物調整為一般類野生動物,農委會也第一時間表示並非為了解決農損而進行調整 ,但此番調整公布後引起各界不滿,農委會的處理也有許多令人產生疑慮之處,本會基於防止各類動物遭受不同方式虐待,提出呼籲如下,期望農委會審慎思考此次保育類野生動物所肇生之影響:

一、台灣獼猴數量統計方式與確切數據無法支撐農委會「降級」主張

根據農委會網站內所提供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第十一屆第二次會議紀錄 」所示,此次台灣獼猴之調整係基於106年6月27日召開之哺乳類群專家會議所提出之決議進行調整,但會議紀錄中所提出關於獼猴數量統計之資料竟仍引用2000年所做之全國獼猴調查(會議記錄第23頁所示),但根據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提供林務局歷年於各地統計之獼猴數量調查 顯示,各地猴群數量與密度皆有所差異,即便農委會不斷強調應從獼猴數量有增加趨勢為由,若數據來源有所誤差則必定會有截然不同的結果,因此協會認為,若農委會僅憑一份年代已久且已有許多研究推翻之報告而輕易調整獼猴保育等級恐怕並非最佳解方。

二、農民與野生獼猴衝突加劇,更多獼猴淪為冤魂。

於過往獼猴仍為保育類野生動物時,農民與獼猴間之衝突事件屢見不鮮,多數案例為獼猴進入農地摘取農作物造成經濟損害,農委會以包括套袋、人力驅趕、鞭炮、瓦斯音爆器、收音機、養狗驅趕、架設電圍籬及誘捕籠等8種方式 避免猴群進入農地,雖農委會宣稱參考日本方式採用電圍網較為有效,但並未針對其餘方式進行成效評估,加上農委會以中央補助地方架設電圍網方式處理,對其他處理方案將產生排擠效應,鄰近的香港採取「捕捉、絕育、放回」的TNR措施,日本也有在高山上設置猴子公園之措施 ,農委會應全盤考量所有措施可行性,盡可能地採取人道方式進行驅離。

此外,即便架設電圍網卻仍有部分農民認為成效不彰,於是有鄉公所以籌組獵槍隊 方式,以對空鳴槍方式嚇阻猴群進入農地,先不論以獵槍驅趕猴群之使用層面上是否符合〈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之「原住民為傳統習俗文化」定義,光是獼猴仍為保育類野生動物時便有如此激進的手段,此次將獼猴屏除於保育類野生動物之外,部分農民是否更能依據野保法第21條所示「危害農林作物、家禽、家畜或水產養殖」為由撲殺獼猴?而又,本條文僅規範保育類野生動物應採取「人道方式予以獵捕或宰殺以防治危害」,本次調整後是否將看見更多的「非人道方式」獵捕或宰殺台灣獼猴之事件?本協會認為若農委會未針對此項目進行詳細評估並提出配套措施解決,基於保障獼猴動物福利之前提,呼籲農委會將此項降級評估暫緩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