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員每次到案件現場,能做的改善盡量做到,即使要多花一些心力和時間,但若能讓動物福利現場直接提升,這一切就是值得的,調查員也能享受著這份成就感,放心的結束這次訪查。

今天分享的是經典的不當飼養案件,案件問題為長期關籠、環境不潔和飲食不潔等等,常見的通通包了。

調查員一看到狗狗的環境,倒吸一口氣,籠子裡面近乎沒有一個乾淨的空間可以讓狗狗好好休息,水也是經典的紫菜湯,一看到這狀況調查員手就癢了起來,想趕緊幫忙狗狗改善這一切。但,長期關籠的狗狗,看到陌生人靠近,害怕得蜷縮在角落,並發出低吼聲,警告著調查員不要再靠近了。

但調查員不會這麼輕易放棄,我們利用零食嘗試和狗狗打交道,並把動作放慢。慢慢地,狗狗逐漸放下戒心,發現調查員好像沒有威脅性,敞開心房和調查員認識,願意吃零食,願意聞聞調查員的手,甚至是開始對調查員邀玩!

調查員依然慢慢地,深怕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關係因為動作太大,不小心嚇到狗狗又被打壞,用彷佛在跟狗狗玩的方式,展開一系列的打掃行動。垃圾拿出籠,籠內的大便拾起或用水沖掉,水碗拿出籠刷洗,不到半小時,狗狗的家變得乾淨舒適。

動保法第五條第二項規範了種種的飼主責任,包含應提供動物乾淨飲食、乾淨環境、充足籠外活動時間等等,其實這隻狗狗的飼養狀況在調查員看來違反了許多動保法規,但沒有一個通用的標準定義何謂「乾淨」?何謂「充足籠外活動時間」?因此調查員常常得和地方主管機關來回討論許久,才能讓動物的飼養狀況改善到一個標準。

再次呼籲農委會應儘速公告飼養動物的「飼主責任指引」!讓動保法規更精緻,地方主管機關也才有統一的裁量標準可循,進一步讓全台灣的動物福利跟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