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去年九月的案件,今年一月終於等到飼主被開罰的消息,總計開罰八萬六千元,並依據《動保法》第 33-1 條,裁定該飼主未來不得再飼養寵物。
將犬隻長期關籠是最不人道的飼養方式之一。很多時候,調查員看到的已經不只是「一隻狗」了:有的為了脫困而抓狂,死命把欄杆咬到歪七紐八,飼主卻說狗太兇,實際上牠是想出來想到發瘋;有的是籠門打開了,牠想出來卻不敢,腳腳伸出來又縮回去,最後躲回籠子角落,飼主還得意地說:「你看吧(牠不想出來)」;有的狗則是雙眼無神地盯著你看,那種安靜,震耳欲聾。


所以,我們會讓飼主知道飼養問題出在哪,並嘗試一起找方法解決,能改變一位飼主是一位,因為生命救不完、源頭也關不住,我們必須把收容量能留給更需要的動物,且大部分不當飼養行為都會有勸導期,最終走到開罰這一步,其實也是飼主的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