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麵~是一隻超口愛的小柯基,初次見面時完全沒有警戒吠叫,垂下耳朵大力搖著尾巴向我們示好,可愛的模樣讓人就地融化,麵麵長期生活在車棚下,冬冷夏熱的環境,讓麵麵有些皮膚敏感問題,也因為長期處於關籠鏈綁狀態,造成些許過於激動的行為問題。
調查員介入後經過與飼主溝通後才瞭解,麵麵是4年前飼主到麵攤買麵時被麵攤老闆棄養而帶回家飼養的所以才取了麵麵這個名子,起初麵麵是有受到非常好的的照顧,每週送洗美容店,養在家中自由活動,但是隨著飼主工作越來越繁忙,飼主的小孩也出生了,再加上麵麵開始進入好奇學習新事物的階段變得需要大量的外出探索時間,開始會在家到處啃咬以及橫衝直撞,飼主因為擔心家中小孩會受到傷害,因此將麵麵移動到家裡的室外車棚下飼養,也因為在室外,麵麵很常被遊盪犬騷擾甚至是攻擊。
因無法飼養至家中,車棚大多的空間也必須拿來停車以及堆放雜物,實在沒有過多的空間使用,加上飼主也不太願意讓我們移動過多的物品,於是靈機一動,利用現場的一張大木桌連接狗籠,外部再使用圍片將其圍出一個活動空間,如此一來可以有效阻擋遊盪犬騷擾,以及更多安全的活動空間。


不過調查員並沒有覺得這是好的結局,思考了一番還是覺得有推動飼主放棄飼養的必要,因為考慮到即使我們協助把環境改善完成,但飼主終究沒有時間與心思照顧,以及活動空間也還是不夠大,於是我們再次回到現場說服飼主放棄飼養。
原本以為飼主會非常排斥,沒想到非常爽快就答應了,於是調查員以一個懵圈的狀態與飼主進門準備簽送養合約,正當合約簽到一半時腳邊突然毛茸茸的一看是一隻非常漂亮的布偶貓,當下馬上詢問了飼主還有養貓喔!飼主接著說對啊今年才剛養的,當下實在讓調查員有些費解。
簽完合約後,詢問了飼主不是說有小孩所以麵麵不能養進來怎麼還養貓?飼主給出的回覆是因為貓咪不會像狗這樣衝這樣撞也不會亂咬東西,比較溫柔小朋友比較適合,聽到這樣的回覆實在是無言以對中帶著滿滿無奈,同樣的主人,同樣的地點,同樣都是生命,卻過著天壤之別的生活。
送養,最後需要請求各位踴躍申請認養麵麵,多多分享出去,麵麵除了親人以及散步穩定外,那迷人的大耳朵、大眼睛,短短的小腳腳,會讓人立即抱緊處理,幫助麵麵盡快離開現場,好好的找到家,不要再被拋棄。


小提醒,若是惡意棄養犬貓已違反
《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3項 飼主飼養之動物,除得交送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收容處理外,不得棄養。
可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以及會依《動物保護法》第33-1條 有棄養紀錄者將被禁止再飼養或認養應辦理登記的寵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