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PCA調查部門於今年3月份接獲一起馬來熊不當飼養案件。報案者表示,去年5月於台中市后里區的一處農田中,發現一隻長期關籠的馬來熊。經報案者詢問當地友人後,得知這隻熊已在籠內超過10年,且籠子狹小、滿地都是餿水、蚊蠅眾多、環境髒亂。調查部門在接獲通報便安排時間前往現場,而現場環境的確十分惡劣,在調查部門通報政府主關機關--台中市動保處以及台中市農業局到場後。 飼主表示,馬來熊名為小黑,是30多年前在路邊以新台幣5萬元買下。由於台灣過去走私猖獗,因此現今已無從追蹤來源。經詢問平日飼養狀況,飼主表示每天都是餵食剩菜剩飯、並用水直接沖洗籠子。而因小黑常打翻水盆,所以飼主只會在每天來打掃的時順便給水喝。在TSPCA強力要求之下,台中市動保處以及農業局也當場針對不當飼養的部分給予勸導,並承諾會加強稽查。

但飼主的飼養方式嚴重的限制了馬來熊的動物福利,若僅依法給與不當飼養的勸導甚至開罰,並無法真正幫助小黑。因此TSPCA也強烈要求主管機關應積極處理。雖然飼主有無從推卸妥善照顧小黑的責任,但由於該飼主明顯無法也不願試著提供更好的照顧,那麼這時政府主管機關就應秉持著動物福利,來對小黑做出最妥善的後續處理。 最後,在TSPCA介入要求之下,台中市農業局便與中興大學的野生動物專科獸醫師--高如栢獸醫師以及屏科大保育類野生動物收容中心取得聯繫,以給予醫療及收容照顧上的建議,並評估年老的小黑是否能夠承受長期運輸的緊迫壓力。

根據高如栢獸醫師的現場判斷以及醫療經驗,由於小黑已經數十年都在原本的環境下生活,若突然搬遷到新的住所,可能會使動物產生極大的壓力而生病。因此最適當的方式,大多會建議在原地擴建籠舍並進行環境豐富化即可,但由於飼主的態度明顯不願配合,所以高醫師只能針對送養的部分進行評估。而關於小黑的身體狀況,根據今年2月份的所做的血液學檢查報告,小黑只有輕微的貧血,這對於老年動物來說,並不算是異常。經檢視動物身形、外觀,並無過瘦、外傷、步態姿勢異常…等狀況。因此高醫師判定小黑身體健康,能夠承受麻醉藥的副作用以及長途車程的緊迫。 由於飼主願意放棄小黑的所有權,身體狀況也允許進行長途運輸,而屏科大飼育員現場評估也表示可以接手收容照顧,因此也終於敲定了小黑的安置計畫。

在今年5月份,小黑已順利安置於屏科大保育類野生動物收容中心。在運送當日一早,屏科大飼育員在籠外利用吹箭進行麻醉後,便使用破壞器材將門鎖撬開。而這看似普通的一刻,其實是小黑這30多年來第一次離開這個大鐵籠。過程中,屏科大獸醫師也順勢替小黑抽血,以待日後進一步的檢驗。由於運送過程中若小黑仍保持昏睡的話,有可能會碰撞受傷,因此在車上的運輸籠內時,獸醫師便為其施打解劑。待小黑甦醒後,一行人便驅車趕往屏科大收容中心。 歷經三個半小時的車程,抵往現場後,屏科大的十數名飼育員便將搬運籠開口對準小黑的籠舍。這也是最關鍵的一刻,因為小黑很有可能因為長期關籠,反而對新的環境有嚴重的不適應。但幸運的是,小黑在猶豫了半晌後,隨即邁步奔向水池當中翻滾、喝水、泡澡。飼育員也立刻向我們說明,一般的馬來熊其實比較喜歡挖土和爬樹,並不太會泡在水中,因此有可能是小黑從來沒有辦法接觸過水池的緣故,才會有如此不一樣的反應。雖然目前的籠舍設備較為簡陋,且使用水泥地面。但這種暫時籠舍的用意是為了要方便觀察動物的身體狀況。等到三個月後,小黑便會永久安置在半戶外的籠舍中,在新的籠舍也會有更多陽光、攀爬物以及滿地的泥土來使小黑安穩的度過餘生。

現今小黑的的飼養狀況已無大礙,而台中市農業局則針對飼養環境不當的部分,依照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4條開罰新台幣六萬元。除此之外,在與屏科大聯繫的過程中,也得知政府面對保育類野生動物的收容並無足夠預算。同時,TSPCA也擔心其於是否有更多交由民間合法飼養的保育類動物,也遭遇了像小黑一樣的痛苦。因此TSPCA調查部門以及法律部門也正持續與農委會林務局保持聯繫,並希望能夠實質監督全台各地民間合法飼養的保育類野生動物,提升保育類野生動物的收容預算,並期望未來的修法能將野生動物保育法的相關條文修得更加嚴謹。




由於此案衍生出一些法律及實務面上的問題,為避免文章過於冗長,以下便另外提出說明:

Q: 為何一般飼主可飼養保育類野生動物呢?
A: 因台灣的野生動物保育法是在民國78年制定,並且在民國83年修正後才規定不得飼養保育類野生動物。所以在此之前所飼養的保育類動物,只要向主管機關報備後,便可就地合法。但從本案也可以得知,”合法飼養”並不代表飼主有能力飼養。


Q: 既然小黑在TPSCA介入此案兩個月後就安置於屏科保育類野生動物收容中心,主管機關一開始為何不願意這樣進行處理呢?
A: 由於動物的收容安置必須要有飼養照顧、人事的相關費用,目前小黑的收容費用,一年便需要新台幣十萬元。但其實政府相關部門並無足夠經費,所以農業局原定採取的做法就只有輔導並持續協助飼主改善飼養方式。而在協會介入斡旋之下並承諾協助募款提供費用後,此安置計劃才得以順利完成。

Q: 全台灣還有多少保育類的熊被一般民眾合法飼養呢?
A: 根據農委會林務局在2014年年底所統計的資料,全台灣尚有8隻熊類由一般民眾飼養,而其中一隻便是本案的小黑。但其餘7隻熊的實際飼養狀況是否與小黑一樣,目前仍不得而知。

Q: 一般民眾可以藉由什麼行動來幫助這些動物呢?
1.      拒絕購買、飼養任何保育類野生動物。
2.      持續關注相關議題,藉由大眾的力量讓政府正視動物保育問題。
3.      若有發現不當飼養之保育類野生動物,請提供地址、照片,並立即與TSPCA調查部門聯繫。
        報案請連繫02-2367-0317,02-2367-1905 或 點此報案

更多延伸連結
1 . TSPCA新聞稿: “台中馬來熊遭囚禁三十餘年 民間團體進行救援 “
2 . 馬來熊救援全紀錄影片
3 . 林務局針對熊隻數量之新聞聲明: 飼養熊隻銳減 農委會:無從查察

法律小常識
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34條
飼養或繁殖保育類或具有危險性之野生動物,應具備適當場所及設備,並注意安全及衛生;其場所、設備標準及飼養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49條(節錄)
有下列情形之一,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五、違反第三十四條規定,其場所及設備不符合標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