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起實施,台北市動物保護處公告指定「貓」為台北市應辦理登記之寵物,違者得處新臺幣 10,000~50,000元罰鍰,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唷!

法條依據: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四條第三項

寵物登記去 哪裡辦理?
2016.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