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cture


2016/9/7
Taiwan SPCA 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在這禮拜受內政部所邀,出席研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及第23條禁止飼養動物規定修正事宜會議。此次會議是由於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兒少尖兵-立法委員王育敏與立法委員黃昭順-鐵的康乃馨提出之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三條草案,在委員會取得共識- 不宜禁止住戶飼養寵物後,所進行法條細節文字的討論。


【法律部門】Taiwan SPCA 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在這禮拜受內政部所邀,出席研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及第23條禁止飼養動物規定修正事宜會議。此次會議是由於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兒少尖兵-立法委員王育敏與立法委員黃昭順-鐵的康乃馨提出之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三條草案,在委員會取得共識- 不宜禁止住戶飼養寵物後,所進行法條細節文字的討論。

而在這次會議中,出席者包含內政部營建署、法規會、法務部、動保團體、處理相關實務經驗豐富之律師、台灣物業設施管理協會,取得共識如下:
1. 住戶飼養動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
2. 公寓大廈範圍內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禁止飼養寵物。(任何形式之禁止均不可)
3. 除經載明於規約之飼養寵物管理規定,不生效力。
4. 如規約原已訂有禁止飼養寵物之特別規定,於條例修正後,已有牴觸,由地方主管機關依規定督促修正。
而針對如何避免發生不友善寵物之管理規定,後續內政部營建署亦擬請各方提供修正之文字意見。

※《公寓大廈不應以規約禁養寵物》→http://goo.gl/4HDVUl

更多關於Taiwan SPCA修法議題請至 http://www.spca.org.tw/20462278613569638988-legal-issues.html
2016.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