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伴動物
支持修法取消晶片勸導期 我們需要您的連署

本協會支持立法委員吳思瑤委員與陳曼麗委員的提案,強烈籲請立法院盡速刪除動保法第31條第8款與第9款中「經勸導拒不改善」的要件,讓動保員得在個案中決定,是否有必要直接處罰違法未為寵物登記、未替寵物施打晶片的飼主,或是任意放養寵物的飼主。此外,動保員並應具有得立即為寵物登記與施打晶片的權限。到底原因在哪裡,動保小學堂帶您來快速了解!

反對彰化縣李俊諭、江熊一楓、謝典霖議員造謠抹黑支持彰化縣府執行動物友善政策,興建可愛動物教育園區

彰化縣政府努力爭取經費、努力找地,決定在溪洲公園旁蓋新的「可愛動物教育園區」,附近只有一戶住戶,其餘都是田地。未來不只是收容動物,更要轉型成為民眾、學校可以進入參觀、認領養、體驗生命教育的地方,其建物設計更比照國外收容所的標準,可以大大提升動物的福利。2年來工程流標了12次,好不容易有廠商願意承包,才開工3天,就被議員惡意阻擋,被迫停工!

TSPCA攜2萬連署拜會彰化縣府 要求新園區盡快復工

​零撲殺政策於今年2月正式實施,此政策為流浪動物的福音,或是無期徒刑的煉獄,各縣市公立收容所的環境為一大重點。零撲殺政策又稱《十二夜條款》,因《十二夜》電影讓民眾看見了真實的收容所慘況,促成修法。時隔二年,新法已上路,《十二夜》的拍攝地彰化收容所卻面臨溪州新園區建設延宕的窘境,毛孩仍只能在陰暗潮濕的舊園區生活,苦等新園區復工。

「山林奪魂鋸!殘忍山豬吊殺傷力不下獸鋏,加強管理刻不容緩」記者會後聲明稿

1.為了打獵或是為了防止農損發生,而去捕捉動物,這是野保法所許可的事,本協會也認為,國家必須提供完善的保障,應制定合理的狩獵、農損補償制度與管理規範。2.本協會希望也堅持落實野保法與動保法的基本精神,也就是我們人類在利用動物的時候,應該選擇使用讓動物受到最少、最短痛苦的方式。我們站在防止動物虐待的立場是反對任何會造成動物極大痛苦的行為。

簡單看懂2017/4/11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動物保護法修正案

今天(4/11)立法院三讀通過動保法的部分條文修正,TSPCA肯定兒少尖兵-立法委員王育敏、高志鵬 Gao Jyh Peng、邱志偉等委員們的努力,修正條文涉及下述事項:1.提高動保法中對於違法行為處罰的最高刑度。(1)原本動保法對於傷害動物行為的刑罰,最嚴重的可處為一年有期徒刑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十萬元到一百萬元罰金。如今則提高為二年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二十萬元到二百萬元罰金。(2)如果是用藥物、槍械,並且導致複數動物死亡情節重大,則最重可處五年有期徒刑,最輕亦為一年有期徒刑。罰金數額則提高至五十萬元以上至五百萬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