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到案件通報進來時,影片中打狗的畫面非常清楚,甚至是狗狗的兩隻前腳被抓著,飼主用棍子打狗狗屁股,不過,也可以感受到的是飼主不是往死裡打的方式,比較像是在處罰,但不論如何,這就是已經違法,調查員立刻致電通報人,通報人即表示其實他已經聽到狗哀嚎聲好幾天,但一直都沒有看到狗,所以他每天都在觀察,直到今天終於被他看到狗狗被打的畫面,因此立即拿起手機錄影。
看到案件通報進來時,影片中打狗的畫面非常清楚,甚至是狗狗的兩隻前腳被抓著,飼主用棍子打狗狗屁股,不過,也可以感受到的是飼主不是往死裡打的方式,比較像是在處罰,但不論如何,這就是已經違法,調查員立刻致電通報人,通報人即表示其實他已經聽到狗哀嚎聲好幾天,但一直都沒有看到狗,所以他每天都在觀察,直到今天終於被他看到狗狗被打的畫面,因此立即拿起手機錄影。
這天調查員發現了一個虐打案件,飼主是位虐打動物的慣犯,每一次只要酗酒就會對動物施暴,雖然民眾都知道但沒人敢跳出來說些什麼就怕遭受到波及,就這樣不斷受害的動物一個接著一個,直到調查員在宣導時發現了異狀。
近期調查員接到一個案件通報,內容是苦主表示自己的機車座墊遭到遊蕩犬隻破壞,且是體無完膚的狀態,使得苦主不知如何是好,更是覺得為何遊蕩犬只破壞他們家的機車坐墊,別人的卻都沒事,因此上網尋求臉書大神的協助,沒想到,有位網友在網路上留言表示「可以餵狗吃巧克力」,也因為這則留言,通報人將此貼文截圖下來進行通報。
最近,有動物死亡的案件接連發生,但這些案件都有一個問題, 全都沒有證物。動物在這個世界上是弱勢族群,當人類有意要傷害動物時,牠們無法戰勝人類。動物不會說話,無法為自己作證,只能靠其他人類來為牠伸張正義,但就算很多人同時指認一位行為人,口說無憑,行為人依然逍遙法外,到底要怎麼做才足以有機會將行為人繩之以法呢?
前些日子,協會收到一則影片,影片中一名男子拿著塑膠水管,揮打了狗狗幾下,飼主的叫罵聲伴隨著狗叫聲,吸引了附近民眾的注意,民眾眼看情況不對勁,隨手錄下影片通報,希望我們能夠派調查員介入協助關心,由於有傷害動物行為,調查員先是通報主管機關後,隨即安排外出訪查了解飼養情況。
深夜收到一則不當對待寵物的案件,讓原本要入睡的調查員嚇醒的原因是,居然是行為人自己通報自己?!太奇怪了,於是趕緊聯繫對方,盡可能的挖出更多線索,多了解過後發現這並非是單純的動保案件,有可能同時是一起社福案件!
最近調查員收到了幾個案件通報,通報內容都有明確的證據,錄影錄下飼主騷擾自己的動物,調查員看了影片也覺得很氣憤,為動物抱不平,想直接通報主管機關請他們聯繫飼主確認動物狀況,並告誡飼主不得再犯!但…通報人都是剛好看到路邊的事發當下就蒐證通報,卻無法提供飼主的任何資訊,讓調查員無從下手處理案件,因而無法幫助到動物。
有一天協會接獲民眾通報一則網路轉貼的影片,影片中有一隻公犬遭輪胎夾住其生殖器,造成生殖器漲紅並且流出液體,飼主則是以嘻笑嘲諷的方式將其錄下。
這隻黑貓就這樣趴在陽台上,周圍沒有任何的安全防護,又不曉得這到底是幾樓,萬一是很高樓層,那貓咪的狀況就真的很危險了,調查員心裡很擔心,拿起電話立刻撥出了通報人提供的手機號碼,結果是空號,因此改發e-mail信件給通報人,結果信件也被退回表示沒有此信箱...
在動保法第六條規範「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虐待、傷害動物可能我們內心有一個比較清楚的認定,但怎樣的行為叫做騷擾呢?「騷擾」是看當事人的感受,可是,動物不會說話,那該如何判斷?請留言告訴我,什麼樣的行為算是騷擾?